| 国家公派留学生学成回国前须知 |
| 2008-07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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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办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 1)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需提供以下材料: (1)填写《留学人员回国证明》申请表请从 http://ie.china-embassy.org/chn/jy/default.htm网页“相关表格下载”栏目中下载; (2)有效护照身份页复印件; (3)所在留学单位或导师证明信(从事合作研究、访问学者、期限达1年以上者应说明研修起止时间、专业以及攻读学历学位层次); 2)申办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程序 教育组原则上只接受书面申请。请申请者在回国前一个月,将所需材料寄到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教育组,并提供附有爱尔兰回邮地址和贴足邮资的信封,以便能准确寄达申请者本人。请不要使用挂号信件(registered letter)邮寄,以免申请者不能按时收到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邮件。一般申办者邮政发出申办材料后,10天内可以收到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。 同时,留学回国人员也可具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享受一定的国家免税优惠政策。有关详情请见www.edutyfree.com.cn。 2、申请购买回国机票 1)请务必在回国前一个半月前书面邮政通知我组回国日期,以便为您预定。回国日期须在到爱日期前后一周之内,请给出机票预定日期范围5天,但同时写明具体日期,教育组将尽可能按你要求日期办理; 2)回国路线从都柏林市经欧洲大陆城市换乘当日中国民航班机至北京。中途转机,不得做额外停留,更不得绕道第三国。机票订妥后,一般不再更改。 3、研修学习工作总结 检查自己是否已将每3个月无需导师签字的和每6个月经由导师签字的研修学习工作报告书面邮寄使馆教育组。如有缺少,请及时弥补。 4、 大使馆教育组通信地址: Education Section Embassy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118 Merrion Road, Ballsbridge, Dublin 4, Ireland 大使馆教育组 |